

宁波鼓励内部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最高奖励100万
时间:[ 2019-11-28 20:56:02 ] 浏览:[ 3809 ]次
记者近日从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宁波市财政局发布的《宁波市食品安全违规内幕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已于10月1日正式实施。《奖励办法》奖励内部举报的11种可能侵犯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最高奖励100万元。 △宁波市市场监督局工作人员检查餐馆的卫生和安全。 11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如下: (一)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品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的; (二)专门为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生产、销售主辅食品的; (3)婴儿配方奶粉采用分装生产,或同一企业生产同一配方不同品牌的婴儿配方奶粉; (四)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疗用途配方食品、婴儿配方奶粉,或者按照注册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的; (五)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家禽、牲畜、动物和水生动物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产品。 (六)经营未经检疫或者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不合格的肉类产品。 (七)添加药物食品的生产和销售; (八)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 (九)生产经营标明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 (十)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隐瞒、伪造或者销毁相关证据的; (十一)食品生产经营中的其他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同时,根据举报人提供线索的质量,分为三个奖励等级,其中属于一级奖励的按罚款金额的8-12%(含)给予奖励,低于4000元的按此计算给予奖励。具体来说- 三个奖励等级 一级:提供被举报方的详细违法事实、线索和直接证据。所提供的证据能够直接认定违法事实或者在认定中发挥关键作用,报告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一致。 二级: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线索和一些证据。所提供的证据对认定违法事实起着重要作用,报告内容与违法事实一致。 三级: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或线索,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基本一致。 具体奖励标准 属于奖励等级的,按罚款8-12%(含)奖励,按不足4000元计算,给予4000元奖励。 属于两种奖励的,按罚款金额的4-8%(含)给予奖励,按不足2000元计算,给予2000元奖励。 属于三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款金额的2%-4%(含)给予奖励,按低于400元计算,给予400元奖励。 没有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但有较重的行政处罚,如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照片)等。,应当按照前款所列标准征收,并按货物的核实价值计算。违法行为不涉及罚款金额或者货物价值的,可以根据情节给予400-4000元的奖励。 考虑到内部举报人可能面临的风险,内部举报奖励比例较通用举报标准提高了一倍,各级基本奖励金额大幅增加,最高奖励金额达到100万元。 同时,《奖励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举报人做出特别重大贡献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得低于30万元。 具体如下 (1)报告涉及系统性和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二)报告涉及婴幼儿配方奶粉,对公众生活和健康造成重大危害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 (三)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故意掺假或者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造成重大社会危害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的; (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报告。 《奖励办法》对内部举报人的奖励程序和信息保护也有特别规定。 (宁波发布) 寻找记者,要求报道和寻求帮助,主要应用市场下载齐鲁一店应用或搜索微信小程序一店智能站。全省600多名主流媒体记者正等着你在线报道! 江苏快3 时时彩平台 甘肃十一选五 江苏11选5 四川快乐十二开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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